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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版权,等同保护电影生命
 2018-07-06   【  

“电影的生命来源于强大的原创能力。在数字化背景下,我们越来越意识到版权对一个电影企业生存的重要性。保护电影版权,就等同保护电影生命。”上海电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任仲伦在6月19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与中国国家版权局联合主办、上海市版权局承办的“电影的经济及文化价值与版权保护高端论坛”上明确提出了上述观点。

在此次论坛上,来自WIPO总部以及中国办事处的高层官员,韩国、菲律宾、柬埔寨、泰国、西班牙、越南等相关机构的负责人,与影视相关的国际组织代表,以及国内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著作权涉外认证机构等百余名代表,共同交流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通过完善版权制度、加强版权保护促进电影产业实现其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的成功经验,还探讨了电影与版权、电影与创意经济的关系。记者在论坛现场注意到,与会嘉宾们在演讲与交流中呼吁,当前为了支撑全球电影产业的持续增长,国际间需要建立一个强大、有效的法律监管框架,以推动与电影相关的贸易与传播。

关系:电影与版权如影随形紧密相连

“电影产业是重要的经济与文化产业,也是版权产业的一项核心内容。自诞生一百多年以来,电影一直承载着创意、梦想和财富,也一直与版权如影随形、紧密相连。”“电影是重要的版权客体,在电影产业链中,从创作、编剧、摄制、演出、发行和放映,到影院下线后各种衍生商品的开发利用,均涉及版权保护和运营问题。可以说,版权是电影的基础和核心,电影对版权保护和运营的联系紧密、依赖很大,建立有效的版权保护、良好的版权环境,对尊重、激励电影创作,推动电影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阐述了电影与版权的关系。

据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电影基金会理事长张丕民介绍,好莱坞之所以能够发展到今天如此庞大的规模和全球影响力,正是基于市场各方在版权保护方面的不断博弈,推动了美国《版权法》有关电影内容规定的不断明晰。1903年,爱迪生诉卢宾一案,第一次以判决的形式确立了电影受著作权保护。随后在1905年的另一起与爱迪生有关的诉讼案例中,确立了电影作品的独创性理论,这种对电影独创性价值的肯定和保护,使得更多的投资开始进入电影摄制领域,随之而来的是,机构、组织形式的生产者大量出现,雇佣性质的委托关系也出现在电影的生产实践中——作者与所有者开始出现了分离。1909年,美国《版权法》确立了“雇佣作品原则”,即规定作者应当包括雇佣作品的雇主,从立法上正式改变了原来只有创作者才能成为作品初始所有者的观念,确立了雇主与作者同样的法律地位,从而使得雇主无须借助契约可直接在法律上成为受雇作品的所有者,这为电影制片商获得电影著作权提供了法律基础。这一立法对于好莱坞的崛起影响巨大,这也是制片人能够成为奥斯卡最佳影片领奖者背后的法律基础。

作为担任过《如果·爱》《东京审判》《三峡好人》《2046》《爱情公寓》等产生了重大影响的电影和电视作品的制片人,任仲伦深知版权对于影视企业的重要性。他感慨道,“我从事影视行业已有15年了,从制片角度来讲,企业制作的影视作品一般盈利的只占10%左右,亏损却达90%左右。影视企业赖以生存的保障是什么?目前一些成熟的影视企业已经充分地认识到,那就是拥有很多版权,因为在很多影视公司的收入中,版权收入会占到总收入的1/3。”

WIPO副总干事西尔维·福尔班在演讲中总结道,拍摄电影是一个非常复杂且具有创造力的过程。电影作品是编剧、导演、作曲家、演员以及融资合作方等各方合作的结果。因此,电影实际上代表着不同形式知识产权的集合。

作用:电影作为核心版权产业对经济贡献巨大

“在数字环境下,我们发现版权是帮助创意产业转化成经济资产的最有效工具之一。良好的版权机制不仅可以激励电影人的创造力,还可奖励投资人——令其盈利。而这样的利益平衡,将是构建国际版权框架的核心。”西尔维·福尔班说。

WIPO所做的相关研究结果显示,目前全球电影产业已占据核心版权产业价值的4%,同时还提供了6%的就业机会,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国家的政府视创意产业为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西尔维·福尔班说,近几年来全球票房收入在持续稳步增长,2017年较2016年同比增长5%。有关方面预测,到2020年全球票房将高达500亿美元,亚太地区将继续成为全球最大电影市场,特别是中国和印度市场是中坚力量。她还强调,看到电影产业繁荣的同时,还要注意电影产业对经济带来的溢出效应,例如旅游等方面,因为研究数据显示,电影产业对于旅游业所作的经济贡献不可小觑。

美国电影协会亚太区总裁兼董事总经理艾理善用一系列数据说明,以电影产业为代表的版权核心产业对于各国经济影响的重要作用。据美国电影协会统计,2017年全球电影产业以及家庭娱乐消费金额达884亿美元,其中全球票房创下历史最高纪录——406亿美元,比2016年增加了5%;家庭娱乐业包括数字点播、流媒体、蓝光DVD等方面的销售达到478亿美元,较2016年增加11%。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亚太地区票房高达160亿美元,比2016年增加6%,其中最大的驱动力来自于中国,中国票房增长了21%,达79亿美元。有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影视业为410万人提供了就业岗位,对中国经济贡献的作用日益凸显。而这些经济数据是我们研究、评估影视产业版权价值的重要支撑。“当然我们要记住,没有版权的保护,一切都无法实现。”艾理善说。

张丕民在演讲中说,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数据显示,2016年版权产业占我国GDP的比重已达7.33%,其中包括电影在内的核心版权产业占比GDP已达4.58%,其占全部版权产业的比重已达62%,年均增长速度为13.4%。而不断完善的版权保护体系为核心版权产业的迅猛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

“韩国2017年电影票房达16亿美元,位居全球第六位,这是因为韩国人非常喜爱看电影,每人年均要看4.2次电影。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韩国很多影视作品都被出口到国外市场,其出口销量在2017年达到了1.18亿美元,占韩国影视产业总收入的60%,这其中包括韩国与外国共同摄制的影视作品。我们相信,通过有效的版权保护是可以推动国际视听产业繁荣发展的。”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版权局副处长崔惠然说。

渠道:网络版权收益不可小觑

上海冠勇信息科技公司董事长吴冠勇认为,在重视传统电影、电视等视听产业版权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该高度重视来自于网络的版权收益。以中国市场为例,一部电影收入由三部分组成:80%来源于票房,10%来源于电视台和海外版权收入,10%来源于网络版权,当然还包括新发展的渠道,如点播院线或者复印等领域的收益。据《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网络市场规模达6353亿元,其中用户付费规模达3184亿元,其中网络视频用户市场就达218亿元,就2016年同比增长100%,预计未来两年将保持60%的高速增长态势。这样一个非常庞大的市场,也是全球影视公司都在聚焦中国市场的原因之一。

艾理善也表示,目前世界各国约有460个合法的网络视频服务提供商,权利人希望它们在传播作品的同时,也能够保护他们的版权。当然,这必须依赖于各国政府加强法律的保护,特别是有针对性地打击网络侵权行为。

“电影能够适应任何渠道的需求,只要有精彩的原创内容,都会成为受青睐的产品。如今,数字技术把各类新型的传播媒体变成了第二张、第三张银幕,电影由此延伸的领域也越来越广阔。因此,网络视频等渠道既给传统电影产业带来挑战,同时也带来了发展机遇。”任仲伦表示。他还以《哈利·波特》系列影片取得的巨大成功为例分析说,该系列影片一共拍摄了8部,每部影片的票房收入排名都挺进了全球最高票房前50位,其主要原因就是借助了网络传播的效应,加速和扩大了影片的成功。1998年推出首部影片后,一名12岁的小粉丝于第二年创建了网站在助推它。2011年开始,《哈利·波特》小说作者罗琳自己才建立了网站,独家销售其电子书和有声书、发布新作品。随后各种各样的衍生产品被不断开发出来,例如主题公园、游戏、动漫等,带动了超过200亿美元的相关产业。

环境:版权保护是电影产业繁荣的基石

中国电影一直受益于40年改革开放过程中对版权保护的不断加强。对盗版打击的强有力执行和不断升级的执法水平,是中国自2002年院线制改革后,影院和银幕数始终保持高速增长的关键前提。如今中国的9000多家影院,5万多块银幕已领先全球,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影市场。

“近年来,连续开展的‘剑网’专项行动,包括对快播等网络视频领域盗版的严厉打击,推动了主流视频网站付费商业模式的快速升级,仅腾讯、爱奇艺两家视频网站会员数量就突破6000万,这些用户对付费观看方式的认同有力地显示了用户版权意识的增强和保护版权的自觉。”张丕民感慨道。

在经济全球化、新技术迅猛发展的大环境下,电影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传统电影版权制度在互联网时代受到严重挑战,线下、线上侵权盗版电影现象比较严重、普遍,网络条件下的电影版权归属、授权出现歧义和模糊。为应对这些问题,国际社会一直在完善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层面持续不懈努力,目的是为电影版权保护和运用以及产业发展提供更为全面有效的法律依据。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国家版权局一直高度重视电影版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法律修改和制度完善,实施严格有效的执法监管,连续14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将影视版权秩序作为整治重点,并实施网络视频重点监管、点播影院专项整治、影视作品保护预警等办法,影视侵权盗版得到遏制,建立并维护了良好的电影版权秩序。

2017年中国颁布实施的《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七条专门指明了“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权”,同时指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权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从事电影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发电影形象产品等衍生产品。“这些在之前《电影管理条例》中没有的条款,都显示出了中国电影对未来发展的坚定方向。这也是电影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建成电影强国,加强电影版权保护,具有‘四梁八柱’的根本意义。”任仲伦评价说。

 

作者:赖名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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