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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剑网2014”专项行动延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4-12-08    浏览次数: 次  

国版办函【2014】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延长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经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决定将“剑网2014”专项行动延长至2014年年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推进重点案件的查处工作。要围绕查处侵权盗版案件这一核心任务,利用年底最后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快速推进案件的查处。要认真梳理国家版权局移转、挂牌督办以及通报的案件,已结案的要及时上报处理结果,未结案的要加快办理进度,未处理的要说明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对于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并未说明原因的,国家版权局将在核实情况后纳入2014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并将相关情况抄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二、按时高质量报送工作总结。各地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重点围绕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支持依法维权、严惩侵权盗版四项重点任务和开展版权法制宣传、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发动群众投诉举报、建立快速处理机制、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六项主要工作措施,突出查办重点网络案件及加强“两法衔接”的情况,加强对重点网站和网络销售平台主动监管的情况,完善网络版权许可付酬机制、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措施方面的情况。要注意总结创新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情况,特别要吸收总结基层执法单位多部门联合执法和跨区域联合办案、建立健全制度和规范工作流程和推动权利人及组织与互联网企业建立版权合作机制、网络版权执法长效工作机制中的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请于12月31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有关工作统计表(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版权管理司。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剑网2014”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2:“剑网2014”查处案件信息表

     附件3:“剑网2014”主动监管网站名单统计表




国家版权局办公厅

2014年12月2日



(联系电话:010-83138746

电邮:bqszf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