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准备通过一项全新的立法,来彻底改变音乐版权许可基础框架。2017年12月21日,52名国会议员提出了《2017年音乐现代化法案》。仅一个月之后,9名参议员(包括共和党和民主党)提出了几乎相同的立法,即《2018年音乐现代化法案》。
这些法案从根本上改变了美国《版权法》中第115条的规定,即非戏剧性音乐作品或者电影、电视节目和戏剧之外的歌曲的强制许可。如果上述法案通过,则新的法律将产生3项关键性的改变。
首先,该法案要求建立一个新的机构来处理许可和版税。该机构将由来自各个部门的数量不确定的代表组成的董事会领导,这些部门包括出版商和作曲家。该机构有权向流媒体服务提供商等数字服务提供商发布全面的录制许可。新机构应该为艺术家和流媒体服务提供商等提供确定性和一致性。《音乐现代化法案》授予该机构识别权利人以及收取和支付版税的权利。对于作曲家来说,这意味着可以更加简单地获得报酬。流媒体服务提供商将不再需要识别权利人,并且不会因未能确定正确的权利人而支付法定损害赔偿。该法案要求数字服务提供商总体支付该机构的运营费用。
其次,当他人对唱片进行复制时,作曲家可以获得机械录制税。根据现行的法律,该税率是固定的。但是,根据新的法案,该税率是双方协商的。
最后,该法案改变了许可费率法庭制度。许可费率法庭负责审理有关数字服务提供商支付的版税纠纷。目前,一名法官审理法庭收到的所有有关美国作曲家、作家与出版商协会(ASCAP)的案件,另一名法官对所有有关最大的音乐发行表演权组织百代唱片(BMI)的案件作出判决。《音乐现代化法案》规定,此类案件随机分派给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的一名法官审理。与此相关的是,新的法案废除了《版权法》第114(i)条的规定,以允许许可费率法庭考虑恰当的录制版税税率。从理论上来讲,这允许法官更加准确地衡量音乐作品市场。
在进行投票前,该法案很可能会经历其他的修改,但是立法机构提出的重组旨在为所有相关方提供清晰度和稳定性。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