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访问总计: 今 天 是:          
信息公开
新闻资讯
在线服务
交流互动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资讯 >> 国际交流 >> 国际公约  
 
避免对版权使用费双重征税多边公约的附加议定书(1979)
 2007-01-09   【  

  参加本议定书旨在避免对版权使用费双重征税多边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各方,接受下列各项规定:
  1.在与版权有关的权利或“邻接权”权利方面,公约的条款也适用于对付给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版税的征税,只要后一种版税在本议定书的缔约一方产生,而版税受益人却是本议定书的缔约另一方的居民。
  2.(a)本议定书须经签字,并经各签署国或可能加入的国家,根据公约第十一条的规定批准 、接受或加入。
   (b)本议定书应根据公约第十三条的规定生效。
   (c)根据公约第十四条的规定,任何缔约国可退出本议定书,但是,不言而喻,任何退出公约的缔约国必须同时退出本议定书。
   (d)公约第十六条的规定应适用于本议定书。

  为此,下列签字者经正式授权签署本议定书以资证明。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 主办
电子邮件:guojiabanquan@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邮编:1000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71949号